第二天,我起了个大早。为何?今天上午要去买手机啊!
下楼,沙发上熟悉的身影顿时赶跑了我的瞌睡虫。
耳上的蓝钻耳钉在晨阳照耀下熠熠生辉,映衬出他完美的侧颜,似少女漫画中的男主角,翩翩少年,绝世无双。
那是,我的男朋友啊。
想到这儿,我嘴角不自觉地上扬。
听闻有动静,千瑾枫转头看向我,眼神如猫般慵懒。我一时竟忘了呼吸。
他见是我,嘴角扬起浅淡的笑容。他站起身,走上前,揉乱我的头发。
“小懒虫,终于起来了?”他坏坏地朝我耳边吹了口气,手不安分地搂上我